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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4章 三十年十一个月零二十八天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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虞知意睡了个好觉。

第二天起来,得知杜子恒还没回来,她也不觉得意外。

确切地说,是没放在心上。

他回不回来,什么时候回来,和她其实没太大关系。

反正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,都不能改变她的心意。

做了早课,吃完早饭,她就照例去了刑部。

按理说曹南村的案子已经结了,她应该尽快将档案写好然后交给大理寺,不过鉴于犯人还在尤冰月的手上,她决定再等等。

估计明天,尤冰月就该来了。

出发去刑部之前,虞知意先画好了治愈符,穿好官服进了一趟宫。

彼时皇帝正在上朝,虞知意将治愈符交给了胡公公便出了宫。

刑部。

虞知意找出了前几日就翻找出来的卷宗,也是一桩三十年前的旧案,案情简单,证人证词作案动机都具备,就连犯人也承认了罪行。

唯一的问题就是犯人中途跑了。

犯人名叫李青苗,是个读书人。

而死者是他一家七口人。

他自小便聪慧,家里也算小有资产,是以供他读书不是问题。

李家共有八口人,祖母李王氏,母亲李陈氏,父亲李大牛,以及李青苗的两个哥哥,一个弟弟和一个姐姐。

这是一个标准的农家,信奉着多子多孙多福气那一套。

因为祖上几辈子都是勤快人,所以攒下了一些资产。

这一家人里,只有一个人与这标准农家格格不入,母亲李陈氏。

她不是李家村的人,而是几年前逃难到镇子上的。

在逃难之前,李陈氏是富家小姐,家中奴仆成群。

后来天灾降临,一家人在逃荒的路上死的死逃的逃,还有刁奴打起了主家的主意,想要将主家弄死,霸占了属于主家的财产。

李陈氏的父母都死在了刁奴的手上,只有她因为被母亲及时送了出去,才能躲过一劫。

她逃到李家村所在镇子上的时候身无分文,蓬头垢面,差点儿饿死。

路过一条河的时候她因为太饿了而晕倒了在了河边,落入了河中,被路过的李大牛救起。

这时代的女子,一旦与外男有了身体接触,如果不成亲的话,就只剩下寻死这一条路了。

李陈氏没有办法,加上见李家也算小康人家,就同意了嫁给李大牛。

只是,虽然她嫁给了农户,骨子里却还是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。

案发的时候,她是最后一个被杀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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